广东连山县个体户许先生问:您好!我的店即将开业,已经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但是许可证还没有拿到,我不想让我的烟柜看起来“空空如也”,是否可以先摆放一些卷烟销售?
连山县局工作人员邓锡友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因此,虽然您已提交申请办理许可证的材料,但由于发证机关还未审批发放证件,您的店铺目前还是属于“无证”情形,因此在申请办证期间您不能售卖卷烟。
所以卷烟零售商是不可以申请增加电子烟零售许可范围的。